顺德66岁老伯坐过站后,竟怒拽公交司机!警方处理结果来了...
重庆万江公交坠江事件
震惊全国
但仍有人不吸取教训!
日前
顺德一老伯坐过站后
竟拉拽驾驶员!
下车被拒后拉拽司机右手
事发12月6日上午,顺德区923公交线路的驾驶员冯师傅驾驶一辆公交车行至德胜中路喜来登站,由于923线路的首末站刚刚调整至新城区中轴枢纽站,途经的一些站点有所变更,因此冯师傅在靠站停车开门时特意提醒乘客,下一站是顺德一中德胜学校站,如果不在此下车需下一站才能下车。当时车上无乘客表示需下车。
随后,冯师傅关门驶离站点后掉头前往下一站顺德一中德胜学校。
但途中一男乘客突然表示要下车,冯师傅解释要到下一站才能下车,但该乘客不听驾驶员解释,开始骂骂咧咧,于是驾驶员表示可以在前方安全的地方停靠让其下车。
但该男乘客未等驾驶员靠边停稳便冲到驾驶室边,公然动手拍打、拉拽冯师傅右手,冯师傅见状立即停车拉手刹,随后打电话报警,事件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不久,辖区公安民警赶到事发现场,将该男乘客和驾驶员都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。
警方:行拘!
经公安部门审查核实,最终认定男乘客杨XX(66岁,湖北籍)的上述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决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。
或许很多人都知道
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等
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
然而,很多人却不知道
在公交车上动手
干扰公交驾驶
也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!
拉拽公交司机有何后果?
有人被判刑3年!
11月初,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近日接连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:汲传明等3名被告人的行为致使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,司机和乘客受伤,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、缓刑4年不等的刑罚。
经审理查明,2017年4月25日晚,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居民汲传明在沈阳市乘坐133路公交车时,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张某发生争执。汲传明对张某进行拉拽,令其偏离驾驶室。最终公交车失控并撞向路边护栏。
2017年8月11日下午,沈阳居民吴玉香乘坐105路公交车,当车驶出浑南区文澜苑车站时,其因未能及时下车与司机刘某发生口角,并猛拽、击打刘某手臂,造成该公交车失控,与路边停放的车辆相撞。
2017年10月19日14时许,沈阳市皇姑区居民李文在乘坐163路公交车时,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关某发生口角,并拉拽对方。致使公交车急刹车后,车内一乘客摔倒,头部受伤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汲传明、吴玉香、李文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拉拽驾车司机,导致车辆在公共道路上失控,司乘人员受伤,危及公共安全,其行为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为此,对汲传明、李文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,判处吴玉香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。
有人被刑事拘留!
12月13日,上海52岁女乘客梁某乘坐公交车过站而与46岁的男性驾驶员发生争吵。后梁某拉拽方向盘,导致公交车与一辆同向行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。没有人员受伤。目前,梁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。
佛日君呼吁
乘车时
少一点戾气
多一些理解
和谐车厢
需要你我共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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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文字 | 佛山日报记者骆苏艳
编辑 | 佛山日报、央视新闻、新浪上海
编辑 | 夏潇潇
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